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奎實習生 郭瑋瑾) 好不容易被公司正式錄用,公司卻不給簽勞動合同,也不給上社會保險怎麼辦?因為工作上的一點小失誤就被公司老闆一句話“炒魷魚”該怎麼維權?公司“挖人”時許諾的薪水很高,但入職後拿到的實際薪水卻少得可憐該怎麼辦?
  今年是《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六周年。如何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利,成為很多職場人士和勞動者關心的話題。本期《律師大講堂》,邀請到了資深勞動法專家、北京易凱律師事務所主任林峰為大家講解勞動者維權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和技巧。
  關鍵詞:
  加班費
  法律看點:
  加班費該怎麼算?如果單位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林峰律師: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雙方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但是,實際上在商場銷售行業、公共交通服務業以及製造業的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現象比較嚴重。有些企業還變相地克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
  當勞動者遇到這些情況該怎麼辦呢?首先要瞭解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其次,如果勞動者認為單位惡意拒付加班費,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情況由用人單位出具。
  關鍵詞:
  勞動合同
  法律看點:
  用人單位遲遲不簽勞動合同怎麼辦?單位不給符合條件的老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辦?
  林峰律師:勞動者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有利於雙方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即建立了勞動關係,雙方的權益一旦受到侵害便可按勞動合同申請法律保護、維護自身利益。
  由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將給勞動者帶來更多的權益,也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多的束縛,因而許多用人單位往往會使用各種手段加以規避。
  這些現象在現實中比較多見,比如有些公司採取先讓個人辭職,過段時間再辦入職手續的方法,目的在於使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不再連續,從而不必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此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即使勞動者已被迫接受,但對勞動者並沒有法律約束力,其仍有權隨時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一些勞動者的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公司也認可這些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公司一時離不開這些勞動者,可又不想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便想到“偷梁換柱”之計:讓自己的友好單位或控股單位與這些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派”到自己公司擔任原職。
  實踐中,有不少用人單位在找不到理由解雇員工的情況下會事後製作對應的規章制度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法律要求規章制度要事前公示,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其用人自主權來解除勞動關係。
  當遇到公司拒簽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及訴訟時,需要舉證證明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些證據材料包括:能證明你工作內容的資料;工作時相關標識如員工牌、員工服裝等;單位的員工名冊;單位的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以及通過其他人證的方式來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按照法律的規定,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須依法支付雙倍工資;公司未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其補繳;公司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讀者問答:
  讀者王先生問:我曾是北京一家客運公司的司機,後來因發生乘客受傷事故被客運公司開除。請問客運公司解除我的合同是否合法,另外,客運公司向我們支付加班費是按照最低工資+100元的標準支付,對於我們堵車的時間都不算加班是否正確?
  林峰律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必須要有合法與合理的理由。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要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王先生提到的用人單位因發生客傷事故而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賠償金。
  其次,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北京工資支付規定》第十四條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支付加班工資應當按勞動者工資基數支付。
  工資基數指收入應按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月實得工資性收入計算。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但不包括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障福利費。因此,王先生所在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
  最後,勞動者在工作中應當註意留存相關加班的證據。因為在工作中關於加班的考勤以及加班申請或行車單等證據均由用人單位保管和製作。勞動者在訴訟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經常因缺少證據而不能勝訴。
  本律師曾代理的丁某等十餘名勞動者訴北京八方達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延慶分公司勞動爭議案中,就由於勞動者缺少證據,致使有關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未在仲裁和一審中獲得支持,最終二審法院責令用人單位提交司機工作中的行車單,並根據行車單的統計來認定加班事實,判決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和加班工資,其中丁某支持的補償金和加班工資就達3萬餘元。
  讀者陳女士問:我曾是一名出租汽車司機,勞動合同到期了,承包的出租車也到了報廢更新期,單位通知我終止合同但是沒有給我任何補償,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
  林峰律師:出租車司機與出租汽車公司是特殊的勞動合作形式,出租車的運營是有強制性的時間或公里限制的,到期後或到達一定公里數後出租車將強制報廢,這屬於勞動合同履行出現重大變化,勞動合同可以終止。但是,用人單位一定要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另外,對於司機的勞動合同跨過出租車報廢更新期的,一定要安排司機承包新車的工作,要在書面通知中明確告知新車的承包標準。此外,對於司機等待新車的期間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繳納問題作出相應約定。如果沒有上述手續,則出租公司有給付終止合同補償金的責任。
  本律師曾代理過李某等七名司機起訴北京萬方出租汽車公司的案件,也代理過某出租汽車公司應訴三十餘名出租車司機起訴的勞動爭議案。其中李某等七名司機訴北京萬方出租汽車公司的案件中,有關終止合同的補償金的訴訟請求均獲得法院的支持。另外代理某出租汽車公司的案件中法院駁回了司機的有關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的訴訟請求。二案最關鍵的是看最後勞動終止前的法律手續,如果出租公司有通知司機續簽勞動合同、承包新車的手續,法院一般不支持司機的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的訴訟請求。如果出租公司沒有相關通知手續,則法院一般要判決出租公司給付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
  讀者張先生問:我曾經給一家影視公司打工,影視公司沒有上保險也沒有簽訂合同,後來在工作中受傷。那我是應該起訴影視公司工傷賠償還是人身損害賠償?
  林峰律師:一般在個人沒有責任的情況下,人身損害的賠償要高於工傷賠償。如果個人在事故中有責任,那麼最好申請認定工傷,因為工傷認定不考慮勞動者的個人責任,而是推定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有時一起傷害事件中的多名受害人分別通過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進行維權,最終的結果是非常不同的。但是,二者是有區別的,申請工傷賠償的勞動者一定要註意工傷申請的期限,工傷申請的期限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這一年是不可除斥的,超期申請的勞動工傷鑒定是不予受理的。人身損害賠償是從治療終結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適用訴訟中止、中斷的法律規定。
  但是,如果非勞動者的原因而導致超過工傷申請期的,勞動者仍可根據人身損害的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在司法實踐中,有許多案件中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甚至否認與傷者的一切關係。因此,傷者需要先經過確認雙方勞動關係的訴訟。在確認雙方勞動關係之後,才能根據確認勞動關係的法院判決書申請工傷認定。而有時確認勞動關係的整個訴訟過程就要長達一二年之久。正是由於用人單位否認雙方的關係,雙方產生確認勞動關係的訴訟,致使超過工傷申請的期限,這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法律後果。但是,超過工傷申請期限並不意味著傷者無法維權,根據相關的法律政策,傷者仍可以依據人身損害的相關法律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
  本律師曾於2007年代理過一起案件,一劇組在河北拍攝電視劇《老城》時,劇組中發生一起傷害事故,事故中造成一死一傷。傷者李某和死者張某的親屬分別通過人身損害和工傷申請的不同途徑向中聯影視中心主張權利。張某的親屬先行啟動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和訴訟,先後被勞動仲裁和法院確認死者張某與中聯影視中心有勞動關係,在確認勞動關係訴訟後申請工傷認定,後根據工傷賠償的標準起訴中聯影視中心,最終僅獲賠十餘萬元。
  在本律師代理李某案件後,李某因超過工傷申請時效而無法申請工傷鑒定來維權,後來在本律師的建議下,李某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起訴中聯影視中心,法院終審判決中聯影視中心賠償李某醫療費用和傷殘賠償金等經濟損失將近30萬元。
  律師簡介
  林峰律師
  現為北京市易凱律師事務所主任、法制晚報法治論壇專家顧問團首席顧問。林峰律師自1995年起,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執業時間已接近20年。林峰律師主辦的案件類型包括勞動爭議、建築工程款糾紛、疑難複雜工傷案件及人身損害案件等。林峰律師曾辦理過涉案標的達千億元的勞動爭議案件。
  文/記者 李奎實習生 郭瑋瑾  (原標題:勞動者咋維權 律師向您支招 勞動者權益受損 可舉報、仲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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