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岳陽站7月23日訊(分站記者 張冰明 通訊員 許丹 赫桓)虛假出資註冊成立公司,虛構工程項目重覆外包的犯罪嫌疑人趙某,兩年內騙取16名被害人工程保證金、押金、手續費等374.75萬元。日前,趙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岳陽樓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09年8月,趙某採取虛假出資的方式註冊成立湖南XX乳業發展有限公司,此後,僅支付部分租地費用及青苗費後分別與岳陽縣的兩個村簽訂約95畝地、1300畝荒山的土地流轉合同(均未報規劃、國土部門審批),並以奶牛養殖基地項目向發改部門申請立項。發改部門對此進行了備案,要求趙某辦理城鄉規劃、土地使用、環保、安全生產等相關後續手續。之後,趙某再未向發改部門辦理指標核准手續,在既無資金、又無相關報建手續的情況下,對外謊稱公司將開發奶牛養殖場項目,有大量土石方、牛棚、辦公樓等業務發包。為使被害人相信確有工程業務可承接,趙某通過虛假過賬、支付好處費等手段,將其公司註冊資本由300萬元虛增至3300萬元,虛構製作農業特種養殖可行性報告,將發改部門備案登記中的項目總投資由2600萬元虛增至8000萬元,並將上述資料製作成“資料彙編”,對外作虛假宣傳。
  2012年5月,趙某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取保候審後,繼續以虛構的工程項目重覆對外發包騙取錢財,後於2013年1月潛逃至外地,於同年9月被抓獲歸案。經查,2011年1月19日至2013年1月28日,趙某對同一虛構業務重覆發包,造成16名被害人損失近千萬元。除退還保證金、工程款22萬餘元外,其餘全部用於其公司及個人開支。岳陽樓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以單位騙取財物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明知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誘騙被害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岳陽:男子虛構工程騙374萬取保候審期間仍對外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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